小樓顯得很破舊。 八記者 劉有志 攝
俯看小樓如同一座孤島。八記者 劉有志 攝
  羅湖一釘子戶釘十年房變成孤島    若當年進行房屋置換,收益將大增
  堅持,有時候代表的是損失,比如堅持不將房子拿去再開發,房價飆到雲霄了;聰明有可能反被聰明誤,偷車竟被反鎖在車裡,會敲車窗是另一個技術活;創新高手在民間,幼兒園的小朋友們才是真的會HAPPY,快來學習吧!
  八記者李亞坤 位於深圳羅湖區中興路邊的兩棟三層小樓,被周邊三棟高樓圍住,成了孤島。據悉,該處在2000年曾啟動舊房改造,不過由於拆遷補償未談妥,最終新樓盤建起,這兩棟小樓因為不在新建築的主體位置,則被開發商撇開,一釘十年。
  羅湖區中興路與樂園路交會處,兩棟未被開發的小樓牆壁發黑,已很陳舊,房主已不在樓內居住,被對外出租。周邊有三個小區,小區樓房高達20多層。
  房主的兒子介紹,這兩棟小樓在1980年左右建設,分屬於其父親與父親的一個同事。他出具了其中一棟樓的房地產證,顯示其中一棟樓用地面積為100 .86平方米,使用年限從1982年開始,時間為50年。這兩棟連體三層小樓,各自的總建築面積有300多平方米。根據相關的司法裁判文書顯示,涉事的區域在2000年左右啟動過舊城改造行動,一家名為廈飛龍的地產公司取得了拆遷許可證。
  但是據房主的兒子介紹說,當時開發商提出進行房屋置換,不過在那個年代,他們認為房子並不值錢,他們想要現金補償,結果和開發商沒談攏。如果當年置換成了商鋪和新房,收益不知道要翻多少番。
  開發商並沒有閑著,和其他區域住戶談攏後工程照常開工。到2003年10月,新開發的華隆園商住樓主體工程已經竣工。而這兩棟未拆遷的房產則因為只是位於小區停車場區域,對主體工程建設沒有任何影響,由此就被擱置。
  過程中,雙方也曾有過官司。相關的司法文書顯示,房東曾訴開發商為了通過消防驗收,侵占他房屋的生活通道,而開發商則反訴,要求房東將房屋交付拆遷。一審房東獲得勝訴,開發商上訴到深圳市中院,峰迴路轉,中院認為問題的核心還在於房屋該不該拆。根據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》第十六條的規定,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無法達成的,當事人申請,由拆遷主管部門裁決。由於此案中,雙方都未按規定申請行政裁決,為了避免法院判決與行政裁決發生矛盾,中院最終駁回了雙方了訴求。房東又向中院申請再審,再審裁決最終於2009年3月作出,仍然維持二審裁決。
  對於釘子樓的問題,八記者昨日多次致電該地產公司法人代表,不過電話無人接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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